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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

【简答题】孕期检查次数及孕周?

答案:

应从确诊早孕开始。 检查时间:妊娠6-13+6 周、14-19+6 周、20-24周、24-28周、30-32周、33-36周、37-41周,共7次。 凡属高危妊娠者,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,每位孕妇应该在孕11-13周,20-28周,28-34周,37周以后分别进行一次风险评估,从未产检的孕妇,首诊医生必须进行一次风险评估,评估后进行风险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