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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

根据上述资料,计算甲公司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。

答案:

正确答案:应纳税所得额=会计利润总额1500-①80+②40-③20+⑤(20-40)-⑥20-⑦100×50%一可税前抵扣的经营亏损220=1130(万元)应交所得税=1130×25%=82.5(万元)